云南優質中小企業可享受銀行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如下
202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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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投資、助力融資的作用,加快培育壯大一批優質中小企業、提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速提質發展,近日,云南省財政廳會同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出臺《云南省優質中小企業銀行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支持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緩解融資難題,更好賦能企業降低生產成本、提升創新能力。
貼息范圍設定為在產品、技術、管理、模式等方面創新能力強、專注細分市場、成長性好的優質中小企業,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進行名單制管理。結合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支持重點確定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遴選認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三類,做好精準管理、精準放貸、精準貼息,促進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取得更大實效。
統籌和創新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方式,政策執行明確期限定為2年,省級財政對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間省內各銀行金融機構向優質中小企業發放的流動資金和固定資產貸款予以一年期貼息資金補助,切實激發銀行貸款積極性和穩定中小企業預期,結合中小企業貸款實際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貼息比例為實際貸款金額的2%,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單戶貼息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其他企業單戶貼息金額不超過600萬元。2023年,省級財政通過統籌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2億元,據實貼息。
由金融機構對名單內企業貸款情況核定后向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初審,通過后再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終審,提出貼息資金安排方案,企業無需申請即可享受優惠政策,提高貼息資金撥付兌付效率,既能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貸款不遺不漏,又能提升政策執行效率。省財政廳根據貼息資金安排方案,將貼息資金撥付至州(市)財政局,由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直接兌付到企業,通過減少撥付層級,確??焖倬珳驶菁捌髽I。
政策原文如下
云南省優質中小企業
銀行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落實《云南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云南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云辦發〔2022〕64號),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云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云工信規〔2023〕1號)、《云南省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云財規〔2021〕8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國家和省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決策部署,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進一步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助力實現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
(二)工作原則
引導金融機構加大貸款發放力度,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著力支持優質中小企業擴能增產、高質量發展。
——精準引導,擴能增產。著力撬動金融機構貸款投放,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技術創新、開拓市場,高效發揮財金聯動機制,激發擴能增產潛能。
——各負其責,有效協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落實資金管理、使用監督、績效管理工作,審核州(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初審后提交的貼息材料;省財政廳根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提出的貼息資金安排方案,按程序撥付資金,指導績效管理;州(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審核有關金融機構提交的貼息材料,會同州(市)財政部門按程序撥付貼息資金,統籌做好貼息資金運行監管和績效管理;有關金融機構根據要求提供相關企業銀行信貸、結息數據等材料,根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要求做好復核工作。
——精準直達,惠企利民。立足提升效能,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則,減少企業申報和資金撥付層級,確??焖倬珳驶菁捌髽I。充分運用財政資金增信分險作用,鼓勵金融機構擴大對優質中小企業放貸規模,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 二、貼息范圍和標準
(一)嚴格名單制管理
貼息對象為在省內各銀行金融機構獲得貸款的優質中小企業。優質中小企業是指在產品、技術、管理、模式等方面創新能力強、專注細分市場、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由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三個層次組成。優質中小企業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進行名單制管理。
(二)貼息范圍
賦能企業降低生產成本、提升創新能力,重點支持優質中小企業在規定期限內獲得的流動資金和固定資產銀行貸款,不含貼現和轉貼現。
(三)貼息時間和標準
對省內各銀行金融機構在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內向優質中小企業發放的貸款,省級財政按貸款企業實際貸款金額的2%給予一年期貼息資金補助,貸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實際貸款期限計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單戶貼息資金補助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其他企業單戶貼息資金補助累計不超過600萬元。
? 三、貼息資金撥付
(一)精準惠及企業。由各金融機構州(市)分支機構向州(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提交貼息材料,州(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對貼息材料初審后提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在各金融機構省級行進行貼息資料復核的基礎上進行終審,將終審確定的貼息資金安排方案提供省財政廳。省財政廳根據貼息資金安排方案將資金撥付至州(市)財政局,州(市)財政局將貼息資金撥付至州(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由州(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兌付至有關企業。
(二)依規開展清算。貼息期限結束后,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分批次及時組織清算,根據清算結果“多退少補”,退回資金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繳回省級國庫。
?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跟蹤服務。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及相關金融機構加大政策宣傳,做好屬地跟蹤服務工作,積極為金融機構和優質中小企業牽線搭橋,確保及時精準放貸和加大貸款支持力度,緩解優質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促進其擴能增產、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
(二)順暢工作機制。各有關機構要提高站位、強化認識,由本機構負責人牽頭,明確專人負責貼息工作,確保貼息資金順暢高效直達企業。
(三)嚴肅財經紀律。從嚴審核、認真把關,確保納入支持的貸款真實、合規。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自覺接受審計監督,對貼息資金管理過程中的違紀違規違法行為,按規定追究相應責任,失信行為按規定予以懲戒。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省級財政貼息的貸款發放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